把家产都分给儿子,老了却要求出嫁女一起轮流养老,合理吗?

如题所述


农村老人自古就有养儿防老,所以重男轻女思想比较严重,有的家庭为了要一个传宗接代的,是不生男孩不罢休,有的老年人生平认为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但凡能用到闺女的地方,直接命令,而对自己儿子却百依百顺,能省就省,照顾有加,往往最终农村父母把家产都给了儿子,当父母老了,哥哥们却要求出嫁女一起轮流养老,这合理吗?


老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我国是讲究孝道的国家,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有赡养的义务,这也是作为子女应尽的本份,但是闺女出嫁后,父母多数不会把家产分给闺女,因为不能便宜外姓的,留给自己儿子才不吃亏,这也能理解,但是老人把家产全部分给了儿子,出嫁的闺女还有义务赡养老人吗?


一、从法律上说


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义务,也同样有继承的权利。但是在我国,特别是农村地区,一般习俗上闺女出嫁后就不再赡养也不再继承,这就是说女儿既然没有得到家产的继承,就没有义务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就是说想养就养,不想养就不养,但是作为子女,有谁能够拒绝娘家哥哥的要求,那可是娘家唯一可依靠的大山,真要拒绝了哥哥们的要求,以后还能回娘家走亲戚吗?多数情况下,都会竭尽全力的照顾父母,哪怕自己过的不如意,也要答应养老。


二、从伦理上说


出嫁的闺女虽说是泼出去的水,但毕竟是父母所生,你养我小,我养你老,理应赡养老人,但是在我国农村,多数情况下,娘家哥哥是不会要求出嫁的姐姐或妹妹共同养老的,除非条件实在不允许,不得不要求出嫁姊妹轮流养老,一般都是父母生病,闺女看望或照顾一段时间,偶尔把父母接过去住上一段时间,但真遇到娘家哥哥要求必须轮流养老,出嫁姊妹也不好拒绝,一来落个不孝的骂名,二来得罪了娘家哥哥,以后就成了仇人,亲姊妹也就没了亲情,一辈子心不安,所以大多就默许了。


总之,农村父母把家产全部分给儿子,父母老后,哥哥让出嫁的妹妹一起轮流养老,不存在合不合理,一是亲情羁绊,二是道德伦理,大多数情况下,闺女都会无条件的答应,毕竟那是自己父母,为人子女不就应该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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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13
不合理。应该让分到家产的儿子照顾老人,如果想让女儿照顾,必须分给女儿一部分家产。
第2个回答  2021-03-13
不合理。因为他把家产都分给了儿子,没有分给女儿却让女儿养他,这非常的不合理,而且有一些不公平很偏心。
第3个回答  2021-03-13
不合理。虽然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但是老人你不把子女当做自己的孩子,人家没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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