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被收购,我不想和新公司继续签合同,离职会有补偿吗

我是2011年11月份加入的公司,合同目前没有到期,但是公司下个月就将被收购了,如果我选择不跟新公司签合同的话,离职会有补偿吗?如果有,会给我多少补偿,我基本工资5000,饭补300,电话补助150.网上有说N+几的,包括保险公积金的钱吗,这几个月用自己交保险公积金吗?谢谢各位大神了。

经济补偿,是按照工作年限来补偿的,6个月以上1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下的,补偿半个月工资。而且要与公司协商赔偿,赔偿是按你月工资来赔偿的。
社保问题,公司只缴纳到你离职那个月。公积金,只能由公司帮忙缴纳。追问

肯定会有赔偿吗? 我听说还跟收购方式有关系?

追答

两个公司协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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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04
公司被收购,属于合并的一种,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者主动离职,没有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2-27
应该支付 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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