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在上个月递交了辞职书,单位不给签字批准,到明天就30天了。但是单位就是不给办离职手续,也不愿提供离职证明。另外,去年来工作的时候公司都没找我签合同,我也没主动去找公司签。那天问了人事部,她说已经有签了一年了。我想肯定是她没经过我同意替我签的。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申请劳动仲裁吗? 问题补充:如果劳动局有劳动合同,但是字不是我签的,那我该如何处理? 我的辞职信日期是写6月17申请,6月30离职。但是我到现在7月15了还在公司未走,准备7月16再走,请问这样的辞职信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