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办离职手续和离职证明

我已经在上个月递交了辞职书,单位不给签字批准,到明天就30天了。但是单位就是不给办离职手续,也不愿提供离职证明。另外,去年来工作的时候公司都没找我签合同,我也没主动去找公司签。那天问了人事部,她说已经有签了一年了。我想肯定是她没经过我同意替我签的。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申请劳动仲裁吗?
问题补充:如果劳动局有劳动合同,但是字不是我签的,那我该如何处理?
我的辞职信日期是写6月17申请,6月30离职。但是我到现在7月15了还在公司未走,准备7月16再走,请问这样的辞职信有效吗?

1、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因此,你递交辞职书后30天,就可以和单位办理交接手续了,单位拖延不办是错误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单位的行为,你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提起仲裁。

2、如果劳动局有劳动合同,但是字不是我签的,那我该如何处理?
如果劳动合同不是你签字,则该合同是无效合同。

3、请问这样的辞职信有效吗?
只要你向单位递交了辞职书,就是有效的。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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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14
劳动局有劳动合同,但是字不是我签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视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随时走人,如果单位不结算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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