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5头牛,分别为牛1、牛2、牛3、牛4、牛5、总价款为1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3千元,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买牛款之前,甲保留该5头牛的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该5头牛。
[问题]
(1)设在买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2)设在买牛款付清之前,牛2生下一头小牛,该小牛由谁享有所有权?为什么?
(3)设在买牛款付清之前,牛3踢伤丙,丙花去医药费和误工损失共计1千元,该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4)设在买牛款付清之前,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4的合同,在向丁交付牛4之前,该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5)设在买牛款付清之前,丁不知甲保留了此牛的所有权,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4的合同,作价2千元将牛4交付丁。丁能否据此取得该牛的所有权?为什么?
(6)设在买牛款付清之前,乙将牛5租给戍,租期为3个月,租金200元。该租赁协议是否成效?租金应如何处理?
(7)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