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前室的短边不应小于2.4m;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其使用面积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28条和第6.4.3条的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局部修订。
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6.4.6条规定: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的深度,且不应小于1.5米。 进深,是指一间独立的房屋或一幢居住建筑从前墙皮到后墙皮之间的实际长度。
前室面积由建筑物性质来确定,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平方米,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不应小于6平方米。当消防电梯和防烟楼梯合用一个前室时,前室里人员交叉或停留较多,所以面积要增大,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平方米,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平方米,而且前室的短边长度不宜小于2.5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住宅单元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任一户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2、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
3、楼梯间的前室不宜共用;共用时,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²。
4、楼梯间的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楼梯间的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0m²,且短边不应小于2.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