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被公司辞退有哪些赔偿

我是03年3月进公司的,公司每年签一次合同,08年开始签了两年,合同到09年底,09年3月底公司以岗位竞聘落聘为由让我待岗三个月,一个月后,部门经理以个人名义说私底下为我找了个工作,问我有没有兴趣。我不知道能不能做,如果做了会不会三个月后得不到我该得的?另外待岗结束后,我应得到哪些赔偿?小产、哺乳期假没休全有什么赔偿吗?谢谢大家!

公司属于提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应当依法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你有权利要求公司被偿这一块。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这个工资是按照你在该单位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应发工资,而非基本工资),如果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如果不满六个月,按照半年计算。也就是说,“六个月以下不予计算”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如果单位不及时支付,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届时公司还要支付你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切记,你要掌握公司提出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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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6
单位无故辞退你,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的。你可以去我用户名中的网站看一下,里面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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