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高层建筑电梯前室是否可以不设计正压送风口?为什么(具体的GB规范)?

如题所述

9.2.2 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场所,其自然排烟口的净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不应小于2.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m2;
2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5 层内可开启排烟窗的总面积不应小于2.0m2;
3 中庭、剧场舞台,不应小于该中庭、剧场舞台楼地面面积的5%;
4 其它场所,宜取该场所建筑面积的2%~5%。

9.2.3 当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进行防烟,或前室、合用前室内有不同朝向且开口面积符合本规范第9.2.2 条规定的可开启外窗时,该防烟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设施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3-04
普通电梯前室不用,消防电梯前室和合用前室要
见高规
8.3 机械防烟
8.3.1 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
8.3.1.1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8.3.1.2 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8.3.1.3 封闭避难层(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3-05
8.3.1.1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什么样的高层?居住,公建?居住的话,是否超过100米,是,要设。否,是否是超过50米的一类公共建筑(商住等),是,要设。否,是否能满足自然排烟要求,否,要设。
不知道这样说你清楚不?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