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证明,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用人单位能否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如题所述

  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证明,劳动合同是没有效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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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31
是可以单方面解除的,而且不给经济补偿,不受禁止解除限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也就是说,劳动者在被招用时提供虚假学历证明是欺诈手段,是用人单位在违背了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之订立的劳动合同,故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即时、不需提前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经济补偿,不受禁止解除限制。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6-20
可以的。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证明属于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款之情形:欺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3个回答  2011-06-20
可以。
提供虚假学历应聘属于欺诈行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方式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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