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但签一份离职协议!上面规定离职要提前一月,重要岗位要提前3个月!

但我们当时签都不愿意,因为他说不签就不发工资!而且如果没达到他规定的要求还有扣我们工资。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我离职是否能拿到该拿到的那份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但是离职的这个劳动法有规定是提前15天打报告,和公司根据自身的情况再劳动合同中写清楚,提前打报告而不发工资,劳动局告他们,能赢得!好像还会有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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