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三个多月,和老板辞职,老板同意了,期间没有签任何合同,到开工资的时候扣了我五百块钱,我该怎么办

我之前在一家整形医院上班,试用期7天,实习期3个月,期间没有签任何合同。上班三个多月的时候我和院长提出辞职,经过院长同意后我就离开了,等到开工资的时候扣了我五百块钱(辞职时候并没有告知),我应该去哪里维权,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你好同学,这种情况只能自认倒霉了,因为你没有和医院签订合同,就得不到任何保障,书面的口头的都没有,即使有你要想维权也不是简单的事。你可以直接去找老板问怎么回事,想办法要回来,其他途径不太可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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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9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被扣的500元工资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2个月)的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2个回答  2019-06-09
你们没签劳动合同
这点就可以作为维权的一个方面
另外是否为你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也是维权的重要部分
但是你必须有相关的证据
如工资单,或者银行代发工资的流水等
不过,个人认为,
如果不影响你今后的工作
还是谨记小不忍则乱大谋为好
就当是交学费了吧
人的一生总要经历一些挫折
吃一些亏,如果事事都牵扯精力
其实是不值得
仅供参考……
第3个回答  2019-06-09
第一,你说“试用期7天,实习期3个月”那么,你到底是学生的身份还是劳动者的身份?两者是不同的概念,适用的法律也是不同的
第二,你说扣了你500块钱,可以直接问医院,是工资项目上哪个项目减少了,了解清楚
第三,维权是需要成本的,更是需要付诸行动的
第4个回答  2019-06-09
(一)工作三个多月,没有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
(二)因为没有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可以辞职,并且要求得到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三)《劳动合同法》笫八十二条规定,老板应该从劳动者工作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
不签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起,应该支付给劳动者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
劳动者工作3个多月,老板应该支付劳动者2个多月二倍工资。
(三)老板不得扣劳动者工资500元。老板要是不同意我的说法,
劳动者可带着证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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