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辞职了,跟高级的人说,但是他不给我辞职。我在想,没有合同签,但是工作又给钱,辞职就不行,有什么解决这问题的方法,我能离开也不损失辛辛苦苦一个月的工资,我求的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请各位审题再答。先谢谢各位了
如果合同是两份,工厂两份都不给我是什么情况?
是不是提前30天与那个人说,30天后还不给走就去劳动局告他们?我不会损失太多
而且我与用人单位没有签合同,是没有合同签的 不是我不签。有法律保护我们打工的吗
追答我写的很明白,答案很全面,答案很正确。你只是想辞职,不用征得单位同意。
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诉单位领导。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
要是辞职,单位不给补偿金,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