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最后补签劳务合同是否违法?

如题所述

公司与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直到解除劳动关系前面才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是违法的,员工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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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14
不违法,也不用补签,只要你给老板干活了,就已确立劳动关系,形成事实合同。要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2个回答  2021-06-14
千万不要与单位补签,既然他们与你解除劳动关系,还没签合同,那就可以到劳动仲裁中心诉讼,提起补偿金赔偿
第3个回答  2021-06-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是已经过了一年应当视为订立了无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没有违规情况下,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第4个回答  2021-06-14
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最后补签劳务合同是公司为了避免给你补偿。
如果你在这个公司工作时间不到两年,且最后没有补签签字, 你是可以要到最多11个月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的,还有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
如果你在这个公司工作时间超过两年, 就超过了可申请双倍工资的时效, 补签劳动合同是公司为了以后产生纠纷。签不签都可以的,因为只要工作超一年,法律就默认公司和你签订了无固定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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