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人关心的问题都不是辞职的方式,而是主动辞职的话,能要求公司提供经济补偿吗?劳动法没那么复杂。记住这两个规定,即使职员自愿辞职,也能得到赔偿金。很多人陷入了从公司辞职就可以到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的误解,但实际情况是,如果职员以“个人原因”为由向公司辞职
职员们提出辞职,事后反悔了。对现在的工作感到有点疲惫的张某突然从餐桌上隐约听到旁边的桌子,并表示,如果职员向公司辞职,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年限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回家后,张某计算了一下自己的工作年限,发现辞职可以从公司得到11000元的经济补偿,二天,张某毫不犹豫地向公司提出辞职。
人事部接到老张的辞职报告后,给老张发了一张书面通知。公司已经同意他的辞职报告,要求老张在30天内接管好工作,然后去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张某接到辞职报告后高兴地跑去人事,问什么时候能得到11000韩元的经济补偿,知道人事令人震惊的人说,如果职员以“个人理由”为由向公司提出辞职
现在老张愣住了,回家查询后才知道,即使自己这种情况辞职,也真的不能得到经济补偿。老张生气了,回到快递公司后悔,说要继续在公司工作。得知老张辞职的原因后,人事哭着说,老张不再是公司职员了,所以是否重新录用取决于老板的决定。结果张某希望公司能推翻继续上班的要求。
通过上述事例,我相信职员们已经知道,如果以“个人理由”向公司辞职,就不能要求公司提供经济补偿。当然,如果公司愿意给的话,会有别的故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6条规定,如果公司和职员达成协议,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46条也规定,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之一是“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话,大家也能理解。如果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我们可以完全主动向公司提出辞职。而且,根据《劳动合同法》46条,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即可。只要记住这两条规定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