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庭为单位;不管你原来名下有几套房产;只要你卖出以后已经过户;再次买房都是算首套购房(以上以家庭为单位指的是同一户籍)实际情况要参考你所在城市的政策!
您好!您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咨询”。针对此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我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对有公积金个贷余额的职工,不能再次发放公积金个贷;对有公积金个贷余额的职工,不能对其配偶发放公积金个贷。因此,若您及您配偶现在均无公积金个贷余额,可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现公积金个贷利率为: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为4.0%,五年期以上为4.5%。
关于您所购买房屋是否为二套房,您可以在购房时直接向有权机构或部门予以咨询认定。
二、按照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将商业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置换贷款”。具体的贷款条件及提供资料如下:
具体贷款条件:①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②在本市城镇购买住房,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或商业性贷款且已获得《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③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④有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⑤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⑥同意办理住房置业担保。
所需资料:①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②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权证》和购房缴款凭据;③原《借款合同》和《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④原贷款还款凭据(由原贷款银行出具截至当月的还款明细表);⑤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⑥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统一为A4标准)两套,申请和签约时除《房地产权证》只需复印件外,其它资料均需携原件备验。
另,借款人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办理房屋抵押和购房置业担保,会产生抵押登记费和购房置业担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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