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公司以入职时没有约定好转正后的工资而继续发试用期的工资合法吗?

试用期一个月,我4月22日入职,6月8日转正。现在还是领试用期的工资,公司以事先没有约定工资为由不给加工资。目前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第一、你的到岗日期是:4月22日,试用期为一个月,那么你的转正日期应为:5月22日。
第二、你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第三、试用期间内你所得到的报酬是试用期工资,那么过了试用期公司以事先没有约定为由,拒绝给你涨工资,那么你可以提出申请,如果申请仍然被驳回,那么你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条款,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面是我在《劳动合同法》中找到的几条相关信息,希望可以帮助你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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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21
是不合法的,汗,这种很麻烦,因为你们没签劳动合同,他可以说试用期是三个月,尽快和公司协商吧,一定要签劳动合同,那是劳动者保障自己权益的依据。
第2个回答  2011-07-21
楼上说的很对!找公司协商,签合同……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祝你好运!
现在为什么还那么多公司要这样对待员工啊,他们,也包括我们这些打工仔真得是很不容易的!汗……追问

合同更加不合法,本来每天上班是8个小时,一个星期上6天班。在合同上写的是6.8个小时,而且工资填的比我实际工资少很多。所以才没签合同。

追答

用工有标准、综合、不定时三种工时的,
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比较表
种类 标准工时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 不定时工作制
性质 工作时间定工作量 工作时间定工作量 直接确定工作量
范围 一般劳动者 特定的三类人员 特定的三类人员
内容 8h/天,40h/周 一个周期内平均8h/天,40h/周 无固定时间要求
要求 不需要批准 需劳动部门批准 需劳动部门批准

第3个回答  2011-07-21
您好:关于劳动报酬必须是双方明确约定的数额,如果没有约定,对你比较不利。关于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第4个回答  2011-07-21
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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