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职场生涯中,很少有人能够一份工作做到退休。当我们在工作中表现不如意时候,可能就会面临被公司领导辞退的情况;也有可能是我们自身干得不顺心,从而主动提出离职申请。
如果是我们被辞退的情况下,而自己又觉得公司给出的理由,并不能够充分的说服自己,我建议用下面方法,来处理这个问题。
一、找公司相关领导说明情况很多时候公司辞退员工,都是由人力资源部下放通知文件,由领导签字走离职的流程。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如果觉得辞退的理由不充分,就一定不能够在离职单上签字。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先找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说明个人情况,询问他们的意见;如果有必要,可以去找最终签字的领导,反映下自己的不同意见。
假如自己去努力争取,可能还会有一个挽回的机会,让自己再经历一个“试用期”;待“试用期”结束以后,在由公司和自己决定是去是留。
二、直接通过劳动诉讼,向公司索要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非正常情况下辞退员工,我们还是应该先找公司领导讨个说法,在没有给出明确结果情况下,我们便可以通过劳动保障部门,或者是法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一般情况下,企业非正常流程辞退员工;而员工也没有重大过错情况下,都需要给员工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如果企业拒不支付补偿金情况下,我们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公平和权益,让企业为自己荒唐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因此综合以上两方面的情况看来,我们再被公司辞退时候,对这种行为表示不服;就可以向公司领导反映这一情况,还可以让劳动部门介入,帮助我们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