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国企录用了,说是合同工,是正式的吗?

如题所述

并不算是正式的,不过就是工作期限的问题,这个是根据你合同决定的,有的是有期限的,而有的则是没有期限,最起码在你的合同期内,如果不是有违背原则性的错误,那也是不会被随意开除的,还是稍微有点儿保证的。

现在国企还区分分正式工和合同工的,只不过是没有那么明显的界限而已了,毕竟合同工在职期间,国有企业单位也是会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相对于普通打零工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有一定的保证。只是合同工是相对来说的,相对于像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教师编制等等那些需要考试的正式编制职工而言的。

像我之前也有过考进国企的想法,后来由于考公务员里的选调生耽误了,反正只能专心的顾一方面,另一方面自然就落下了。不过我们有同学考进国企的,像他们那种通过正规的考试,然后进行面试,确定录用以后就会正式的签订合同,一般除非双方都愿意的情况下可以离职,否则就一直稳定下来了,至于晋升之类的,也是要靠自己的努力,他们说刚进去就是直接在自己报考的岗位上实习打杂,先熟悉企业的各种工作流程,暂时短期内还不会有重要工作接手,是通过培训以后再慢慢来的。当然你的能力足够突出肯定比别人占优势的,还是要凭实力说话。

先别管是不是正式的,不要想那么多,毕竟是签过合同的,自己踏踏实实的干,以后还是有很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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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29
因为国有企业它分为一个编制内和编制外这样一个区别,当然编制内的员工相应的福利待遇会好一些,这就是编制内和编制外的一个最本质的区别,有些人认为这个合同制员工和正式员工还是有一定差别的

合同制员工:直接与企业签合同的员工,比如银行的校园招聘、合同制柜员招聘、电网的校园招聘,都是这种用工性质,现在来说,这种用工其实也是正式工;劳务派遣员工:并不是和企业直接签合同,而是跟第三方公司签用人合同,然后以派遣的形式到国企工作,这种属于劳务派遣员工,实质上不是国企员工;
表面上,招聘的时候是企业招聘的,但签劳动合同时,让你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表面上,你和其他员工一样工作,但你的身份不是国企的人。因为你没有与国企签劳动合同,你不是国企的合同工,而是劳务公司的合同工,由劳务公司作为劳务输出到国企工作的。

如果正式工和合同工退休了,他们有的待遇有没有差别,实际上是要取决于在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一个年限,还有缴纳养老保险的一个平均基数来确定。因为我们国家计算养老金的时候,他考虑的只是一个缴费的年限,还有就是平均每一年的缴费指数只有这两个如果条件相同的话,那么这个正式工和合同工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包括了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就是养老保险改革后正式缴纳社保时间,这个只要有交社保不管是不是正式工都计入缴费年限;而视同缴费年限则是养老保险改革前的工作年限,但有些合同工的工作年限是不计入视同缴费年限的,因此可能会被正式工更少。

正式工是否聘用的决定权是在省公司的,虽然现在国企没有了编制这一说法,都是签合同的,但正式工默认在没有违法乱纪的情况下,是不会被开除的,毕竟要一层层上报,开除一个正式工,比招一个可能还麻烦。
第2个回答  2019-08-29
目前国有企业的劳动用工都是采用合同制,并没有什么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区别! 如果你与单位签定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长期合同了!简单的说,就是你没有犯错,单位不能开除你,即使你犯了错,也要拿出证据,即使单位拿出证据,如果不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罚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情形,单位也只能按照你无法胜任本职岗位工作来处理你。也就是对你进行培训再上岗或者调整工作岗位。长期合同工可以辞退的,但是,如果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具体请看下面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现在国企已经基本没有编制这个说法了,所有员工都是和公司签合同。但是为了降低成本,又可以分为合同工和合同制工,和正式工临时工差不多。连续工作年限已满10年,如果之后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具备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当然你也可以选择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都是可以被辞退的,只是单位需要承担的后果不一样。
1、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
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第三,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第四,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
第五,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
第六,员工达到退休年龄者,是没有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3个回答  2019-08-29
通过国企招考进去的员工,当然是正式工。

正式工,也就是合同制员工。

因为,国企已不存在正式工,全部职工都是合同制员工,招考进入国企也是合同工。

一、

国企原有的用工形式,基本上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正式工,也称为固定工、全民所有制工人。

历史上曾经的最为自豪的全民所有制工人身份;

(二)合同工;

(三)临时工;

(四)季节工。

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实质上都是临时工的范畴。

其中,临时工、季节工,也可釆用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是合同工的一个变种。

二、

现在国企的用工形式。

1992年,国有企业进行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国企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后,企业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一)首先,干部、工人身份不再存在,代之而来视同干部身份的是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员工,工人身份为工人岗位员工。

延续几十年的国企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的国家干部身份,退出历史舞台,不复存在成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合同制员工。

(二)其次,既然国企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用工形式由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等几种形式,转变成全体职工单一的用工形式,全体职工都是合同制员工。

理论上 ,国企上至高级管理人员,中间专业技术人员,下至普通工人,全部都是合同制员工,不再有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身份之分。

(三)劳务派遣工。

国企还存在另一个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工,可以视为原国企的非正式工,也就是临时工,实质上也是属于合同工范畴,只不过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已。

(四)农民工。

农民工,是对农民兄弟姐妹,进城务工的称谓,国企原临时工、合同工的主体成分。

农民工,现在国企实质上也是合同工。

农民工,不过非城市人口,人员来自农村,农业户口罢了,是一个城市、农村人口的身份之分。
第4个回答  2019-08-29
你被国企以合同工的形式录用,还不能算是正式工。现在俗称的正式工是没有雇佣年限制的合同录用的人员。你现在是工作期限的问题,这个是根据你合同决定的,有的是有期限的,而有的则是没有期限,最起码在你的合同期内,如果不是有违背原则性的错误,那也是不会被随意开除的,还是稍微有点儿保证的。被国企录用了,说你是合同工,你这个不能听信他人的谗言。你们工作的时候不是需要签合同吗?不是需要入职简介吗?你看清楚他,你仔细的翻看一下合同,里面有没有写你是正式工?是不是你需要工作多久?或者说你是临时工,里面都有详细的解释。并不是和企业直接签合同,而是跟第三方公司签用人合同,以派遣的形式到国企工作,这种属于劳务派遣员工,实质上不是国企员工;正式工是否聘用的决定权是在省公司的,虽然现在国企没有了编制这一说法,都是签合同的,但正式工默认在没有违法乱纪的情况下,是不会被开除的,毕竟要一层层上报,开除一个正式工,比招一个可能还麻烦。看待这个问题,脑子里应该有条条框框被国企录了是很高兴的,至于说合同工这也是顺其自然适应潮流很正常的。是正式的,换句话说正式的也不见得说一辈子保住你的铁饭碗,根据你个人的能力,你对这项工作能胜任与否?来决定你能否站住脚跟。是正式工,虽然合同工规定几年之后要签订合同,但是一般情况下,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后以后一直都是续签的,这一般都是国企的潜规则,只要不是犯了重大的错误,或者受到刑法处罚,都是接着续签合同,所以说,只要签了劳动合同,等于是捧上了个铁饭碗,跟正式工没什么区别被国企录用了既然是合同工就是正式的员工了,要知道现在所以的不管是国企还是外资企业,私企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就是没有搞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员工也同样要签劳动合同,现在的企业合同工就是正式员工了,还有其它的有市场化用工,劳务派遣工,后面这两个工种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出来了,你说的如果是合同工那就正式的不用考虑。应该和老的一批正式工还是有区别,要看你的合同是定的几年?如果是长期合同,那么就没有什么好大的区别,以前老的国营单位的这种员工,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如果你这合同只是一年一签,那就应该不算正式员工,国营单位好就好在五险一金是要给你交的,第二次签合同的时候要延长几年,第三次签就是长期合同像我之前也有过考进国企的想法,后来由于考公务员里的选调生耽误了,反正只能专心的顾一方面,另一方面自然就落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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