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签了一个劳动合同,双方都有签字,在老板那里,我没有,这样的合同是有效吗?

我和公司签了一个劳动合同,双方都有签字,合同在老板那里,在现实实际中我并没有拥有一份真真正正实实在在的合同,请问在实际生活中对我有何危害???假如发生劳动纠纷我该如何维权?以及日后正常辞职等若干事情?

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发给劳动者一份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工作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想要证明劳动关系,就要尽量准备如下证据:
1、工资转账凭据;
2、考勤记录;
3、工作证件;
4、人证;
5、业务相关证据等;
6、加班的证据;
7、入职通知书;
8、录音证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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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6
有效的,你有没有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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