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领导让义务加班要求都必须上班,我们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不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者也有权拒绝加班。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加班的相关证据。

  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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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17
按要求上班,
第2个回答  2016-06-17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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