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公司,加班好像成为了一种常态,在进入公司前,就有人力资源会告诉你,要适应公司的常态化加班,其实这个是不合理的,但是这个加班也要根据工作性质而定,有的工作岗位就是需要加班和值班的。因为加班没有收到加班费,而将公司告上法庭的职工有很多,在无锡某个事业单位,贾先生全年无休,连续加班14年,但他从未收到过公司的任何加班工资,所以,他向单位索要二百多万的加班费用,但法院判决没有给予支持,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让我们一起来看下。
首先,我们要看到这个贾先生他的工作是在市政建设公司的泵房,所以,他的工作性质就是要全天24小时值班的,而贾先生属于是事业编制人员,按照公司和法律的规定,贾先生的这个工作本来就没有加班工资的这项待遇,而法院审理时也认为,贾先生作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薪资体系就包含基本工资还有绩效以及津贴奖金,并没有加班费用这项,所以,市政建设公司不给予贾先生二百多万的加班费是对的。
其实加班这个事情,在大家入职前,就一定问好自己的薪资体系里有没有加班费这项,很多私企为了鼓励员工多劳多得,就会在薪资体系上加上加班费这项,而很多单位根本就没有加班费这一说,所以在入职前,一定要问好相关人力,是否会有加班,加班是否有费用。而针对贾先生提出的要求单位给予二百多万加班费用这项诉讼,法院则认为其加班实质证据不足,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公司加班的确不合理,但也要看工作的性质究竟是怎样的,有的岗位就是全天全年无休的,所以在大家入职时就一定要咨询好,不要像贾先生这样,工作了十四年再对单位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