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无锡一家美资公司上班,底薪是一千八,八小时二十二天制,请问加班费是怎么计算按无锡市的标准

如题所述

加班费的标准在《劳动法》里有规定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根据本条的规定,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
如果无锡市有地方性的标准,那么,其标准不能低于劳动法的标准,否则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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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30
你在哪厂?工资高吗?介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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