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辞职报告超过半年还继续在上班,那我的辞职报告是否逄作废呢

我签定了无故定合同,在今年5月份递交了辞职报告,但公司以人手不足为由,让我继续上班到明年2月底,并帮交纳一切保险,并没有帮我办理离职的手续。现公司出现裁员,我想问下,如果裁员,我是算自动离职还是被裁员中
辞职报告书在公司,我并没有拿回来。

首先,一般情况下,员工递交了辞职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办理辞职手续,如超过了时间,视为双方自动放弃此权利。
其次,如辞职报告失效后,公司要辞退你,你不属于自动辞职。

如有疑问,可以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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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27
那时的辞职报告只在那时有效力,也就是说你们当时所约定的是你五月份的事,公司给了你答复,也就是说经协商一致你没走,现在出现减员那就要再和你协商一致,你不同意或赔偿不足你还是一样可以提出异议
第2个回答  2010-11-27
如果你当时要回了辞职信,或者有公司书面不批准辞职的文件,那么,公司只能算辞退你。如果公司拿你的辞职信,你也没那个文件,公司可以给你按自动离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