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辞职老板挽留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离职手续等;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离职手续。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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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28
这个就看你自己的想法了,如果你想离职是因为待遇不好,而老板通过提高待遇的方式来挽留你,那你就可以考虑一下,因为,从待遇角度来说,你就是换新工作待遇也不会保证会比现在多太多;如果是因为你感觉现在的工作学不到太多新的东西,或者实在不顺心,那你可以直接跟他讲明原因或者找一个其他的理由,这种情况下,个人觉得就算老板挽留也没有多少留下的必要,因为这对你以后的工作也没有太大益处,个人拙见,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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