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战国初期,秦国
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都晚于其余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齐、楚、燕、赵、魏、韩六个大国。为了增强秦国实力,在诸侯国的争霸中处于有利地位和不被别国吞并,
秦孝公引进人才,变法图强。
过程
酝酿变法: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打算在秦国国内进行变法,又害怕国人议论纷纷,所以犹豫不决。秦孝公召开朝会命臣工商议此事。
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起来反对变法。他们认为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
商鞅则支持变法,并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为实行变法作了舆论准备。
实施变法:
变法之争结束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国国内颁布
《垦草令》,作为全面变法的序幕。
其主要内容有:刺激农业生产、抑制商业发展、重塑社会价值观,提高农业的社会认知度、削弱贵族、官吏的特权,让国内贵族加入到农业生产中、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等改革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