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审判的背景是什么 东京审判为何不追究天皇责任

如题所述

日本投降的前提就是保住天皇,放弃追究天皇以及皇族。
1945年7月26日,美、英、中三国发表《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日本当局对于是否接受,意见不一。首相铃木贯太郎主张对其“置之不理”,“为战争到底向前迈进”。随后美国对日本使用了原子弹。日本军政首脑见战败已成定局,遂主张“护持国体”,即在保留天皇制的前提下,向盟国投降。军方不满足于此,还要提出自行处理战犯、自主解除武装、同盟国军队不进占日本本土或仅限于象征性驻兵等条件。在8月9日的御前会议上,最终由裕仁天皇“圣断”:“仅以确认皇室和天皇统治大权为条件,接受波茨坦公告。”
8月10日,日本通过中立国瑞士和瑞典,照会美、英、中、苏四国,表示准备接受《波茨坦公告》,但“附以一项谅解:上述公告并不包含有损天皇陛下为最高统治者的权利的任何要求”,“日本政府竭诚希望这一谅解能获保证,并切望迅速对这种保证予以明确表示”。
收到日本照会后,美国总统杜鲁门命国务卿起草了一个答复草稿,并电告中、英、苏三国领袖。草稿中规定,“从投降时刻起,日皇和日本政府统治国家的权力即须听从盟国最高统帅之命令,以便采取他认为适宜于执行投降条款的步骤”,变相承认天皇政府的合法地位(盟军占领德国后,德国原中央政府即被解散);又规定“日本政府的最后形式将按照波茨坦公告,依日本人民自由表达的意志确定之”,为保存天皇制预留了空间。蒋介石回复杜鲁门,同意草稿中的“一切条件”。
8月14日,收到盟国回复的裕仁天皇在御前会议上说,“关于国体,敌方也是承认的,我毫无不安之处……如果继续战争,无论国体还是国家的将来都会消失,就是母子都会丢掉。如果现在停战,可以留下将来发展的基础。”在后来的“玉音放送”中,他再次强调,结束战争,“朕于兹得以护持国体”。
以上种种事实说明,日本是在获得了盟国不立即废除,甚至保留天皇制这样一个许诺后,才接受《波茨坦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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