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12-12
按照我国现行干部任用制度,公务员职务的任用方式有三种,即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从数量上说,我国绝大多数公务员是通过委任制的方式获得职务的,选任制和聘任制的公务员只占很小部分。
“选任制是指通过选举产生的方式来确定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公务员局工作人员表示,选任制公务员是指按照法律和有关章程规定选举担任公务员职务的公务员。这部分公务员人数不多,却是公务员队伍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例如,中国共产党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委和书记、副书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人员,即省(市、州、县、区、乡、镇)长、副省(市、州、县、区、乡、镇)长;政协各级地方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此外,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国家权力机关通过或决定任命的职务,也属于选任制的范围。例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