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29
劳动者给别人打工只做了10多天有工资可拿,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返还拖欠工资。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17
您好,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通过各种形式扣留劳动者的工资的,扣留工资是违法的。所以虽然劳动合同里面这样写,但是你可以不受到约束的。
虽然你只工作了十天,但是用人单位还是支付你这十天的工资的。
如果单位不支付,建议您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胡律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08-26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毕业证等之类的证件和押金。
所以合同中扣押一个月工资本身就是违法的!
第4个回答 2008-08-26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毕业证等之类的证件和押金。
所以合同中扣押一个月工资本身就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