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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广东省
产前假的规定
答:
女职工享受假期前在用人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照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第十一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
广东省
人口与
计划生育条例
》的有关规定...
广东
修改了哪些人口与
计划生育条例
?
答:
广东省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31日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
计划生育条例
〉的决定》,该决定于当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决定显示,将上述条例第四十条修改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广东
产假80天奖励假条件
答:
《
广东省
人口与
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
广东
鼓励
生育
政策
答:
新政发布后,从生育次日起3年内,都在申领有限期内。这个时限非常宽裕。此外,
广东省
对产假的规定如下: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增加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增加42天。2、享受
计划生育
手术休假...
佛山企业不执行
广东省
人口与
计划生育条例
怎么办
答:
可以搜集证据,寻求律师帮助并起诉。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
广东省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
计划生育条例
》的决定(3月27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
有谁知道《
广东省
人口与
计划生育条例
》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具体内...
答:
第五十三条 对不符合本
条例
规定
生育
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
《
广东省
人口与
计划生育条例
》 护理假的问题
答:
《
广东省
人口与
计划生育条例
》规定,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
广东省
人口与
计划生育条例
中未婚生育第一胎和第二胎是按照生产记录还是...
答:
并不仅仅是
广东省
,全国大陆内所有的省市(自治区),按
生育
政策口径,无论是未婚生育还是已婚生育,所有的出生婴儿数,均按照当事人生育子女的个数计算。上述“个数”,不包括婴儿出生后意外死亡的。比如一对夫妻在生育了第一个子女后,在生育第二个子女时,出生的婴儿意外死亡的,可以不计“个数”。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的若干规定的决议...
答:
一、条文中的“公社”改为“乡、镇”;“生产大队、生产队”改为“村”或“当地集体经济组织”;“社员”改为“农民”。二、第一章增加二条:一条是:“夫妻双方均有实行
计划生育
的义务。”二条是:“省、市、地、自治州、县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各级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本
条例
的实施和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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