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给我调换工作岗位,我不同意,单位负责人说不同意停发我工资,公司的这种做

如题所述

  单位要给当事人调换工作岗位,当事人不同意,单位负责人说不同意停发当事人工资,公司的这种做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
  单位要给当事人换岗位,没有当事人同意,根据《劳动合同法》是不可以的。
  劳动合同约定好的岗位,一方不得随意要求变更的。除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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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19
调换工作岗位是可以的,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不发工资就违法了,如果公司真这样做,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追问

我没到新的岗位工作,单位说按旷工处理,和我解除合同,没有任何赔偿?

追答

没去新的岗位,按旷工处理是合理的。至于解除合同也有法律依据(具体可参看劳动合同法第39条、40条),但赔偿按法律依据会有,单位须多支付外一个月工资才能解除合同,以及按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是工作每满一年多支付一个月工资。
上述所说有个前提,如果你再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单位不能解除合同。

追问

本人没有同意调岗,异动手续也没经本人,是这种情况,我如果辞职,公司有没有赔偿?

追答

不服从单位岗位分配,这使得单位有理由与你解除合同,说你不能胜任工作又不服从管理,你就没什么好办法。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你千万不要主动辞职,主动辞职除了社保的失业保险金之外,得不到任何赔偿。单位都对你这样了,你还替他省钱?在单位与你正式解除合同之前,什么钱他都不能少你的。即便单位真因此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你也可以就这样结果不服,申请劳动仲裁。你如果主动辞职性质就变了,连最后法律维权的途径也被自己堵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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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10-18
虽然你没有写完,但我光凭你前面2句话就知道你公司这位负责人在骗你们不懂劳动法和合同法,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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