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7月25日已递交辞职报告,但领导以我手头上的工作未做完为由,不予签字同意,也未派人进行交接。新找到的单位那边催了好多次让我尽快过去报到。我也想过一走了之,但又怕我的人事档案、三险一金以后难以转出。咨询了一些曾经跳槽的朋友,说是只要辞职报告递交达到30天,即使单位再怎么卡、拦,都可以轻松走人,关系转移也不麻烦。新单位现在急需用人,早点过去会得到比较好的职位。
请问哪位朋友有过同样的经历,像我现在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才能对自己比较有利?
如果辞职报告递交30天后,原单位仍未批准。我应提前搜集哪些证据,便于以后发生纠纷时拿来打官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