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24号是交房租的日期,但是我回家过年就没给房东。
现在我回来了,我不想租这个房子了(我租了快半年了),但是房东还想让我交上次的房租。我想用押金抵扣,或者不要押金。直接走人,但是房东依然不肯,他是吃定我那个押金了,还要我补上水电费,房租,所以我想直接走人,这样可以吗?
合同上写明不可以用押金抵扣房租的,也不能转租,但是没写明违约要扣我的押金。
有点急,所有的分全给了。。。虽然只有这么点。。。
押金大于半个月的费用,我是不想要押金,直接走人的。但是这个房东就是想让我交清了房租水电,再扣我押金。。。
身份证我是朋友的,人家在外地,没啥事吧?
结算时一般都和房东在一起结算,到时把半个月房费和水电费加一起看看是多少,完后在和你交的押金差额,多退少补,房东不会不讲这个理的!真报警了管你身份证的人在哪,都能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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