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一年事假有多少天

如题所述

公司规定一年事假20天,具体如下:
1、国家规定事假不能超过20天。一年请事假20天以上不享有带薪年假;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将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3、职工请事假期间并未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原则上无需向职工支付事假期间的劳动报酬,事假以天或小时为单位,员工可以请事假,但必须说明真实理由,经过用人单位批准,履行请假手续。
年休假:
(1)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3天;
(2)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
(3)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
(4)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5天;
综上所述,每年事假不得超过20天,故一年事假最多有20天。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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