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每个月很少放假,一般一个月不超过2天。每天12小时。精神根本受不了,所以这个周末我没去加班,因为睡晚了用手机请假的,他说算我旷工。我的劳动合同上注明一条: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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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签的合同几乎违反了总数的50%。是不是有后台啊。我感觉拿的不是合同,是张废纸。郁闷
那证明人家有人 你就别较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