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德基的劳动合同 我在肯德基工作3年,签订2次劳动合同,还有2年才到期,但因为在工作中为了维护产品品质和和员工发生争执,员工动手打我,但被其他员工拉开,后朋友听说后觉得男生打女生有点太不像话了,就在该员工下班途中将其打了,但并非是我指使的,公司以此为由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继续工作
我是否可以不解除劳动合同,那如果我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他们还有其他手段吗
追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当然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这样下去,显然很被动。
他们现在以打架这件事影响恶劣为由和我提前解除合同,我能不同意解除或不解除吗
追答可以啊,你继续上班。如果他辞退你并且出具书面的文件,你在走,然后去仲裁告他,可以要一个半月到三个月的工资
追问那如果他想尽各种办法以严重违纪解除合同就没有补偿吧
追答恩,这就要看证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