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一家学校当代课教师,都干了四年了,最近感觉非常没意思,因此想自己创业。现在面临的关键问题是投保的情况。现情况如下:
1、学校于2007年11月份开始给我投保,截止到2011年7月份。(但最近查询,因为合同问题,医疗和失业保险于2009年的8、9、10、11月份四个月停保,养老倒是补上了。我很气愤!怪自己,以前不会查,以及太相信别人了)。
2、因为自己投保只能投养老和医疗两项保险,失业、生育、工伤三项已经不能再投。有人建议我,反正单位已经给你投失业险这么长时间了,失业金不领白不领。想想也是,所以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办理失业?我7月份合同到期,因为是个学校,暑假期间也没法办理离职,下个周办理解除合同,还可以办理失业吗?需要准备一些什么样的手续?
3、失业金应该怎么算?本来我投了将近四年了,但是在09年断了四个月,不知道失业金的办理受不受影响?
4、在领失业金期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怎么弄?是不需要投了?还是给补贴?养老倒还好说,只要退休前够年限就行,大不了就是晚退休几个月而已,关键是医疗保险。想要享受医疗费用的报销,就必须投满一年以上,如果我领了失业金,在这期间需不需要投医疗保险?这期间如果发生大病或事故住院的费用怎么报销?(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
5、还有,听说领失业金是需要接受什么培训还是什么的,如果我以后就是不打算再给别人打工了,就是自己干,不能领失业金 吗?
6、生育险是不是生孩子的费用报销啊?不太懂……很郁闷的是,偶还没来得及先生个孩子……亏了!
以上问题是暂时想到的一些问题。其实也查询过一些以前网友提的问题了,但是要么就是复制了些社会保险法的原文,要么就是针对网友的特殊问题作的回答,也没找到适合自己的问题。所以再次提出这一问题,希望学识渊博的您能耐心解答我的疑惑。就请不要再给我看一些法律条文了,真的看不懂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