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政府颁布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兵役法的时间是

如题所述

“1933年6月,民国政府颁布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兵役法》,规定实行征兵制,并建立了预备役制度。”

中华民国时期,南京国民政府于1933年6月颁布《兵役法》。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抗日民主根据地、解放区政府曾制定和发布有关兵役内容的法律、法令等,对参加人民军队的政治条件、年龄和对军人的优抚等均有明确规定,但没有制定专门的兵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重视兵役法的制定工作。1953年3月23日,毛泽东签署命令,成立中央军事委员会兵役法委员会,负责领导兵役法的制定工作。1955年7月30日,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取代以往实行的志愿兵役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经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次会议通过,1984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公布;

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3次修正。《兵役法》分总则、平时征集、士兵的现役和预备役、军官的现役和预备役、军队院校从青年学生中招收的学员;

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军事训练、战时兵员动员、现役军人的待遇和退出现役的安置、法律责任、附则12章74条,自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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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29
民国政府颁布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兵役法的时间是1933年6月;民国政府颁布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兵役法》,规定实行征兵制,并建立了预备役制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1-16

1933年6月。

中华民国时期,南京国民政府于1933年6月颁布《兵役法》。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抗日民主根据地、解放区政府曾制定和发布有关兵役内容的法律、法令等,对参加人民军队的政治条件、年龄和对军人的优抚等均有明确规定,但没有制定专门的兵役法。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重视兵役法的制定工作。1953年3月23日,毛泽东签署命令,成立中央军事委员会兵役法委员会,负责领导兵役法的制定工作。1955年7月30日,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取代以往实行的志愿兵役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兵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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