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算不算是抢劫?能不能无限防卫?

比方说:我在下班途中,被一群不认识的人拦住,他们对我拳打脚踢,可能他们的目的并不是抢劫而是别的什么原因,但我以为他们可能是想劫我的钱,于是我就给了他们钱,他们接过我的钱继续打我,请问这个时候这群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如果是的话,我用我自己携带的水果刀之类的东西与他们搏斗,造成他们有人伤亡,我会不会负法律责任,我有没有无限防卫的权利。如果不是抢劫的话,我该怎么处理最合适,请懂这方面法律知识的朋友帮我解答,谢谢。
如果不是抢劫,那是不是行凶?因为刑法规定,行凶的时候也有无限防卫的权利,但是我对行凶这个概念不太明白,怎么样才算行凶?行凶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难道说非要有凶器,才能叫行凶?要知道,如果好几个大男人对着一个人群殴,即便没有什么凶器,拳打脚踢照样可以置人死地,这叫不叫行凶?请朋友们详细的指教一下!

其实是不是抢劫罪并不重要,只要能够证明对你的袭击足以危害你的人身安全,就可以无限防卫.
因为作为受害者在遇到突然的袭击时是无法准确的判断对方的主观思想的,是出于对财物的侵害还是对人身的侵害,是抢劫,杀人还是绑架或者别的什么想法,只要当时的侵害足够凶猛,足以严重危害到被侵害人的人身安全,就可以实施无限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也就是为什么无限防卫权中包括行凶这一模糊的概念.至于是不是抢劫,有待于相关机关调查其真正主观目的才能认定. 但对你来说具体定什么其实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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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02-17
是抢劫,属于无限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就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采取的制止其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必须具备的要件为:其一,必须有危害社会的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其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其三,防卫行为必须是使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其四,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其五,正当防卫除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外,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只有符合上述条件时,才能成立正当防卫。

参考资料:http://www.law600.com/sheke/news/info.php?id=429

第2个回答  2006-02-17
根据《刑法》,可以实施无限防卫权的情形包括行凶、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有关正当防卫及无过当防卫的问题,近段时间来讨论得比较多。我个人的看法是要结合当时的具体情况来分析,不可以一概而论。比方说你所描述的情形,这群人是多大年纪呢?如果是十四五岁的小孩子,可能你拔刀搏斗就不是那么合适了;又比如说“拳打脚踢”,针对的是什么部位呢?如果说是一些非要害部位,可能也不大合适适用无限防卫权。一般认为,要结合双方的力量对比来考察。但是,我个人认为也还必须结合当时的情势变化,不可过分苛求行为人。

总而言之,正当防卫及无限防卫权的问题,目前在我国刑法理论和立法上都还是比较模糊,法官的自由裁量占有比较大的比重。
第3个回答  2006-02-17
不能无限防卫,更不是抢劫,最好马上报警!
第4个回答  2006-02-19
1、把握住质: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就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采取的制止其不法侵害的行为。
2、把握住度:正当防卫除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外,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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