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奸,杀人,抢劫,绑架四种情况下,是否拥有无限防卫权?

如题所述

拥有。

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该规定在理论上被称为无限防卫权。

“暴力”的评价依据

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判断正当防卫有无过当,需要分析、比较不法侵害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害与防卫行为造成的损害:如果后者相对于前者,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就成立防卫过当;否则成立正当防卫。

这意味着,在适用《刑法》第20条第3款时,如果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但相对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能造成的损害而言,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成立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

否则,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可见,“暴力”的评价依据,只能是“不法侵害人死亡”这一结果。

“暴力”的内涵在于,较之“不法侵害人死亡”,其可能造成的损害不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的重大损害。

扩展资料

2018年8月27日晚,江苏昆山发生一起“神逆转”事件。警方通报和监控视频显示:被一辆进入自行车道抢道的汽车逼停后,电动车司机于某已经将车推至人行道。双方理论时,忽然从汽车上跑过来一个文身大汉,殴打于某至倒地,并追打至于某原先站立处十来米的位置。

这还没完,文身大汉竟然回车取出长刃凶器将于某砍伤,接着刀脱手落地,于某愤而抢先捡刀并回砍文身大汉数次,后者不治身亡。

9月1日下午,江苏昆山警方和检察机关相继发出通报,对连日来备受关注的“昆山反杀案”给予公开回应,通报称于海明的行为属正当防卫,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成都法院网《无限防卫权的适用》

人民网《北青报:砍人凶汉被“反杀”案应适用“无限防卫”》

人民网《法制日报评论员:昆山反杀案的有益启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9

不是的,是在这四种侵害正在发生时才拥有无限防卫权,而当这些侵害尚未发生或者已经结束时,是不具有无限防卫权的。

无限防卫权,是指公民在某些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要求,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无限防卫权是公民在特定情况下可采取无强度限制的防卫行为的权利。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应当注意在防卫不法侵害时的尺度,以免造成防卫过当。防卫过当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所谓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

如防卫人过失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的,则分别定为过失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如防卫人基于间接故意造成不法侵害人伤害、死亡的,则分别定为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防卫过当,只是作人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考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限防卫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昆山反杀案认定为正当防卫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20
正当防卫legitimate defence<一>法律解释:为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遭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进行反击,致使侵害人受到某种损害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需要具备两方面的要件,即侵害方面的要件和防卫方面的要件。侵害方面的要件是:①必须存在不法侵害的行为。②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对于预备的或想象的侵害行为,不能借口正当防卫,先发制人,而只能采取预防措施;对于已经实施的侵害行为,如果没有实施到底而中止或者已经实施完了,也不能适用正当防卫的规定。但侵害行为虽已完成,却在仍能排除其危害的情况下,则应认为侵害行为仍在继续中。例如罪犯抢夺他人财物逃跑,事主立即追踪并强行将财物夺回的行为应属正当防卫。如果抢夺者已经逃匿,事后被事主发现,就不能认为侵害的事实正在进行。防卫方面的要件是:①防卫必须针对侵害人本人,而不能针对第三人。如果实施了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方法,不能适用正当防卫的规定。②防卫不能过当。即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必要限度不是指防卫者和侵害者的损害是否基本均衡,而是指是否超过了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的限度。如果防卫行为不是当时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必需,因而对侵害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就是防卫过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应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怎样正确运用正当防卫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个条件: 第一、 只有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 第二、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第三、 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而不能对无关的第三者实施; 第四、 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能阻止对方对自己的侵害),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第五,必须有防卫意图的存在哪些是非正当防卫 1、 防卫过当。它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正当防卫时,超过了正当防卫所需要的必要限度,并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行为。 2、 防卫挑拨。它是指行为人故意挑逗对方,使对方对自己进行不法侵害,接着借口加害于对方。 3、 防卫侵害了第三人,也叫局外防卫。它是指防卫者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以外的人实施的侵害行为。 4、 假想防卫。它是指不法侵害行为根本不存在,由于行为人猜想、估计、推断不法侵害行为存在,而对其实施侵袭的一种不法侵害行为。 5、 事前防卫,也叫提前防卫。它是指行为人在不法侵害尚未发生或者说还未到来的时候,而对准备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了所谓的防卫行为。 6、 事后防卫。它是指不法侵害终止后,而对不法侵害者进行的所谓防卫行为。参考资料: http://baike.baidu.com/view/14670.html?wtp=tt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8-30
有,不过——在中国,无限正当防卫权只能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施特殊防卫,什么意思呢?人家扬起手捅你,你不能杀他,因为“伤害并未施加”,刀身完全捅入你身子,你不能反击,因为再也捅不进去了,“伤害自动停止”,捅完人跑了,你不能追,因为“伤害施加完成”,无限正当防卫权,必须在——刀尖刺破你的皮肤开始~刀身完全没入你的身体为止,这段时间内,你可以使用无限防卫权!也就是你要反杀,只有在这不到0.5秒内出手,你才会被定为无罪!没错,这就是我国的“无限正当防卫权”!基本等于没有,你要有那个身手,忍着生命危险还能在这0.5秒内杀人,法律对你也起不了太大作用了。
第4个回答  2013-08-20
无限防卫权,又称“无过当之防卫”、“无度的防卫”、“无限度的防卫”、“预防性正当防卫”、“ 特殊防卫权”、“特别防卫权“等,这些概念都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所谓无限防卫权,是指公民在某些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要求,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