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离职档案的问题

现在在一家公司处于试用期,已经签了劳动合同,来上班有一个多月了,试用期是三个月,来这家公司也是被人事部忽悠过来的,现在想离开这家公司,因为这家公司特别的坑人,所以想离职,但是如果打离职报告,我觉得领导可能不会批,如果领导不批,我打算旷工离职,然后我听说如果是旷离公司会在档案里面记大过,而我去年从学校里毕业,档案一直留在人才服务中心,没有到这家公司,公司所谓的记大过是什么意思呢?是不是会跟着我的档案走呢?会不会影响以后我找工作呢?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辞职的流程是: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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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1、像这种不正规的公司,管理方面几乎是不正规的。
2、档案这个东西,目前找工作几乎没人再看它了。何况你的档案还在人才中心。
3、这家公司的记大过,只能吓唬那些还在这个公司上班的人。与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4、在试用期内,你可能随时提出辞工(可以口头或书面提出辞工,当然书面的就比较正式了)这家公司必须无条件批准。(你可以将辞工单复印一份存底,以备后续有个依据)-----劳动法
因为试用期,本身就是双方的一个考察期,双方都是考察者和被考察者,现在是你认为这家公司不合格,要离开它,这本身就是很合理的事情。
如果这家公司不批准,那么是它不懂劳动法了,你反过来可以告它。

综上所述,你走了,不管这个公司认为你这个人怎么样,都对你后续找工作还任影响。相反,这家公司还要佩服你有理、有据、有节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3-23
从信息来看,你的单位并不具备档案接收和管理的资格(一般国有企业和党政、行政事业),档案一直由籍所在地的人才管理中心管理,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单位处罚是无法记入档案的,同时每年需要向人才管理中心缴纳一定额度的管理费。值得注意的就是,一些外企等在提职的时候可能会需要你原工作单位开具工作推荐信等等,因此尽量用比较温和、和平的方式实现离职。祝你离职顺利、工作开心!
第3个回答  2012-03-22
这个你不用担心额。我也是在试用期离过职的,你只需要在走的前一个月给领导提交一份辞职报告就好了,如果他不批复也没问题的,劳动法有这方面的规定,再说你档案没在单位怕什么,他想给你记大过也没办法的,不用怕,追求自己的理想工作,愿你一切顺利
第4个回答  2012-03-21
不用担心,你的档案现在在人才中心,企业是不能在你的档案里记录什么东西的,记大过一般指的是公职人员。你以后要将人事档案转回你的生源所在的人才中心进行人事代理,这样你的转正定级职称等事项都可以在人才中心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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