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亲戚,03年结婚买的房子,04年因挪用公款进监狱,房产证被扣押,房产证名字写的我这个亲戚名字,自己独资买的,没有妻子名字。
然后2007年,这个妻子利用挂失房产证,据说房产证名字也是我这个亲戚的,然后这个妻子没有和监狱中的我这个亲戚商量私自卖了房子,我的亲戚最近2019三月出狱,才知道这件事。
请问这个房子卖出去这个行为合法吗?
抱歉,语文不好,逻辑有点乱。
???没看懂啥意思,答非所问吗?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07年的时候,具体操作我也不知道,卖出这个行为完全我这个亲戚口述,假如房子是成功卖出的话,能不能通过法院找回,可能从现任房主收回房屋吗。
还有,我这个亲戚不想让他妻子坐牢,假如去法院起诉的话,会不会这个妻子坐牢或者有坐牢的可能。
亲戚的妻子口述的
追答如果房子已经卖出去,并且房产证已经过户,现在房本名字已经不是这个男人了,那估计有点麻烦,至于你说的追回,可能很难,因为交易已经形成,并且是经过房管局认证的,所以追回房子有点难,毕竟房子交易理论上来说是正规交易
然后再说现在能干啥,可能就是起诉这个男人的妻子,起诉让她赔偿。
所以起诉妻子是一码事,追回房子又是一码事,不能混起来说,哪个事情是合法的,哪个是不合法的,哪个又是不符合道德层面的,都要分开说,不能一起笼统的和稀泥
感谢回答,目前我这个亲戚尽快在办理身份证,然后才能去房管局问清交易过程,目前我这个亲戚夫妻两人分居,所以我这个第三者了解的事情原委还是不是那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