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我爸爸因为虚开增值税问题被刑事拘留了.该怎么办?

拘留书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我局已狱7年8月X如X时将涉嫌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的XXX刑事拘留,先羁押在XXXX看守所.

我爸是介绍虚开的,并未有牟利.不知道怎么被警察逼供的,,
该怎么办 现在好急啊 谢谢!
警方应该无直接证据,进去的一个犯案较大的经理可能指认的.
按实际说确实没什么啊.会判多大的罪啊..?

他没有直接开间接开 是带别人过去买钢材,没说介绍他们开,开的是他人开的

  按照法律规定和我们的办案经验,你爸爸属于因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刑事拘留,属于经济犯罪,面临着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刑。事关重大,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包括会见等。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法律、法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行为人具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此处应把握三点:(1)必须有虚开发票的行为。所谓虚开发票,是违反发票开具管理的规定,不按照实际情况开具发票。具体表现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虚开发票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以及介绍他人虚开发票四种情形;(3)虚开的发票限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虚开普通发票的,不能构成本罪。
  2�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注意,这里的1万元是发票上虚开的税款数额,5000元则是用虚开的发票实际骗取国家税款的数额。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追诉。
  3�按照有关司法解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并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罪定罪处罚。就定罪起点、法定最高刑等而言,本罪明显重于骗取出口退税罪等,因此,这种情形下,通常应以本罪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本罪适用刑罚,应注意以下几点:
  1�自然人犯本罪的,分别按照以下四个处刑档次处罚:
  (1)一般情况下,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按照有关司法解释,数额较大,是指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5万元以上的;曾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过刑事处罚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巨大,指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的。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以上的;虚开税款数额接近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4)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根据司法解释,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是指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抵扣税款或骗取出口退税100万元以上的。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是指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万元以上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失,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基本内容。上述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按以下三个幅度处罚:(1)一般情况下,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3)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这里数额较大、巨大,以及其他严重或者特别严重情节,与上述自然人犯本罪的相同。
  3�犯本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一十二条 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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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8-03
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
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介绍虚开也是也是虚开增殖税专用发票的一种犯罪情形,也是犯罪行为.老实说,对于偷逃税的处罚中,偷逃增值税是处罚最重的,这是增值税的性质决定的.在会计上把偷逃增值税称为"雁过拔毛",所以比一般逃税行为更危险.
从法律上来说,这个案子在定罪上几乎已经确定了,现在主要看你爸爸虚开的税款数额的大小了,从量刑上来想办法.首先尽量挽回,把该补缴的税款追会补缴,坦白供诉.只有具有了法定的饿从轻或减轻情节,才能在判刑时从轻或减轻处罚.
委托律师处理是最好的方法,最好找一个有处理这类案件经验的律师.会计处理上的犯罪具有比较强的专业性,所以找一个精通法律和会计的律师,在取证和辩护上都容易找到更有利的途径.
第2个回答  2007-08-03
此事要看具体证据,来决定定罪量刑,如有可能可委托律师辩护。
第3个回答  2007-08-03
介绍他人虚开的,也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一种情形,建议委托律师吧.
第4个回答  2007-08-03
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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