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虚开增值税发票,刑事拘留,是什麼回事

如题所述

涉嫌刑事犯罪。一般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以上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构成犯罪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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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29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体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从主体资格上来看,可将其分为三类.1、 如果是善意(即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并申报抵扣了的,应补交税款及滞纳金即可。
2、 如果是恶意取得并已抵扣的,除补交税、滞纳金、罚款外,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非法手段,如盗窃、骗取、抢劫、抢夺等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的则通过拾取、他人赠与、他人转让等方式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虚开,借以牟利。他们虚开使用的目的也各不相同,有的是为了自己虚开以骗税、偷税等;有的是为他人虚开以牟取“开票费”等。所以都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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