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勘查的阶段划分

如题所述

中国现行勘查阶段依工作程度从低到高分为﹕矿产预查、矿产普查﹑矿产详查和矿产勘探,相应提交各种级别的资源储量。
勘查阶段越高,提交的资源储量级别越高,可靠程度也越高。一个矿床在进行工业开发前必须达到一定的勘查阶段。一般来说,在开发前,小型矿床需要完成普查,中型矿床需要完成详查,大型矿床需要完成勘探。矿床的最优勘查程度还与矿床的复杂程度和开发的规划、开发时序等密切相关。例如不应在近期不开采区段过多探求高级储量而积压资金浪费时间﹔矿山建设前,为了减少盲目性,有时还需补充勘探,以减少矿山投资风险。在矿产勘查中,要注意矿产的综合利用和综合勘探﹐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重复工作造成的投资和工作的浪费。 全面收集调查区内的地质、矿产、物探、化探,遥感、重砂、探矿工程等各种有关信息及研究成果,并运用新理论新方法进行深入的综合分析研究。
对有希望的地区,应选择几条路线,进行比例尺为1 : 50 000或1 : 25 000的路线地质踏勘,辅以有效的物探、化探方法,井选择有代表性的异常进行Ⅱ~Ⅲ级查证,圈出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地区。
对发现的矿(化)点或经类比认定为矿引起的异常及有意义的地质体进行研究,与地质特征相似的已知矿床从基本特征、成矿地质条件等方面进行类比、预测,必要时可投入极少量工程进行追索、验证,采集测试样品。  寻找的矿产与地表(下)水关系密切时,应收集、分析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料,为开展下步工作提供设计依据。
应圈出预测矿产资源范围,当有估算资源量的必要参数时,可以估算预测的资源量 通过1∶25 000~1∶5 000比例尺的地质填图和露头检查,对区内地质特征的查明程度应达到相应比侧尺的精度要求,成矿地质条件达到大致查明程度。
通过1∶10 000~1∶2 000比例尺地质填图和有效的物探、化探、遥感、重砂等方法手段及数量有限的取样工程,大致控制主要矿体特征,地表要用取样工程稀疏控制,深都要有工程证实,不要求系统工程网度;大致查明矿石的物质组成、矿石质量,并进行相应的综合评价。对物探、化探异常进行Ⅰ~Ⅱ级验证。
大致了解开采技术条件,包括区域和测区范围内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条件,为详查工作提供依据。对开采条件简单的矿床,可依据与同类型矿山开采条件的对比,对矿床开采技术条件作出评价;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床,应进行适当的水文地质工作,了解地下水埋藏深度、水质、水量以及近矿围岩强度等。
对已发现的矿产,应与邻区同类型已开采矿山,从矿石物质组成、主要矿石矿物、脉石矿物、结构构造、嵌布特征、粒度大小、有害组分及影响选治条件等因素进行全面的对比,并就矿石加工选冶的性能作出概略评述。对无可类比的或新类型矿石应进行可选(冶)性试验或实验室流程试验,为是否值得进一步工作提供依据。对饰面石材还应作出“试采”检查。
依据普查所获得的地质矿产资料及国内、外市场情况,进行概略研究,研究有无投资机会,是否值得转入详查,并采用一般工业指标估算资源量 通过:1∶10 000~1∶2 000地质填图,基本查明成矿地质条件,描述矿床的地质模型。
通过系统的取样工程、有效的物探、化探工作,控制矿体的总体分布范围,基本控制了主矿体的矿体特征、空间分布,基本确定了矿体的连续性;基本查明矿石的物质组成、矿石质量;对可供综合利用的共、伴生矿产,进行相应的综合评价。
对矿床开采可能影响的地区(矿山疏排水水位下降区、地面变形破坏区、矿山废弃物堆放场及其可能污染区)开展详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基本查明矿床的开采技术条件。选择代表性地段对矿床充水的主要含水层及矿体围岩的物理力学性质进行试验研究,初步确定矿床充水的主(次)要含水层及其水文地质参数、矿体围岩岩体质量及主要不良层位,估算矿坑涌水量,指出影响矿床开采的主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问题;对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的复杂性作出评价。
对矿石的加工选冶性能进行试验和研究,易选的矿石可与同类矿石进行类比,一般矿石进行可选性试验或实验室流程试验,难选矿石还应作实验室扩大连续试验。饰面石材还应有代表性的试采资料。直接提供开发时利用,试验程度应达到可供设计的要求。
在详查区内,依据系统工程取样资料,有效的物探、化探资料以及实测的各种参数,用一般工业指标圈定矿体,选择合适的方法估算相应类型的资料量,或经预可行性研究,分别估算相应类型的储量、基础储量、资源量。为是否进行勘探决策、矿山总体设计、矿山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提供依据。 通过:1∶10 000~1∶2 000(必要时可用1∶500)比例尺地质填图,加密各种取样工程及相应的工作,详细查明成矿地质条件及内在规律,建立矿床的地质模型。
详细控制主要矿体的特征、空间分布;详细查明矿石物质组成、赋存状态、矿石类型、质量及其分布规律;对破坏矿体或划分井田等有较大影响的断层、破碎带,应有工程控制其产状及断距;煤炭第一水平范围内的古河流冲刷、古隆起、较大陷落柱应有工程控制;对首采地段主矿体上、下盘具工业价值的小矿体,应一并勘探,以便同时开采;对可供综合利用的共、伴生矿产,应进行综合评价,共生矿产的勘查程度应视该矿种的特征而定。异体共生的应单独圈定矿体,同体共生的需要分采分选时也应分别圈定矿体或矿石类型。
对影响矿床开采的主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问题要详细查明。通过试验,获取计算参数,结合矿山工程计算首采区、第一开采水平的矿坑涌水量,预测下一开采水平的涌水量;预测不良工程地质和问题;对矿山排水、开采区的地面变形破坏、矿山废水排放与矿渣堆放可能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作出评价;未开发过的新区,应对原生地质环境作出评价;老矿区则应针对已出现的环境地质问题(如放射性、有害气体、各种不良自然地质现象的展布及危害性)进行调研,找出产生和形成条件,预测其发展趋势,提出治理措施。
在矿区范围内,针对不同的矿石类型,采集具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加工选冶性能试验。可类比的易选矿石应进行实验室流程试验,一般矿石在实验室流程试验基础上,进行实验扩大连续试验,难选矿石和新类型矿石应进行实验室扩大连续试验,必要时进行半工业试验。
勘探时未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可依据系统工程及加密工程的取样资料、有效的物探、化探资料及各种实测的参数,用一般工业指标圈定矿体,并选择适合的方法,详细估算相应类型的资源量;进行了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的,可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论证后所确定的、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下达的正式工业指标圈定矿体,详细估算相应类型的储量、基础储量和资源量,为矿山初步设计和矿山建设提供依据。探明的可采储量应满足矿山返本付息的需要。
矿产勘查内容
矿产勘查内容包括勘查区地质、矿体地质、开采技术条件、矿石加工技术性能和综合评价等。
(1)勘查区地质
收集并研究与成矿有关的地层、构造、岩浆岩、变质岩、围岩蚀变等区域地质和矿区地质资料,对砂矿床还包括第四纪地质及地貌特征。
(2)矿体地质
研究或控制矿体分布范围、数量、规模、产状、空间位置及形态、相互关系及氧化带(风化带)的范围等;研究围岩、夹石的岩性、产状、形态等;研究成矿后断层对矿体的破坏情况,找出矿体的对比标志,使其合理地、有依据地连接。
(3)矿石物质组成
研究矿物组成及主要矿物含量、结构、构造、共生关系、嵌布粒度及其变化和分布特征;划分矿石自然类型、矿石的蚀变和泥化特征,并研究各类型的性质、分布、所占比例及对加工、选冶性能试验的影响。
(4)矿石质量特征
分析矿石的化学成分,有用组分、有益和有害组分含量、和回收组分含量、赋存状态、变化及分布特征 ;依据矿石的工艺性质及当前生产技术条件,划分矿石工业类型和品级、不同类型变化规律和所占比例。对于非金属矿产及固体燃料矿产,根据用途要求选择测定项目,以确定该矿产的类型、品级。
(5)水文地质条件
调查矿区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确定其汇水边界;查明含(隔)水层的分布、含水性质、构造破坏与含水层间的水力联系情况,主要构造破碎带、岩溶发育带与风化带的分布及其导水性,主要充水含水层的含水性及储水性、与矿层(体)的相对位置、连通其他含水层及地表水和老窿水的情况,地下水的水头高度、水力坡度、径流场特征与动态变化,地表水体的分布、水文特征、连通主要充水含水层的可能途径及其对矿床开采的影响;确定矿床主要充水因素、充水方式和途径,建立水文地质模型,结合矿床可能的开拓方案,估算矿坑开拓水平的正常和最大涌水量以及矿区总涌水量。
还要考虑工程地质条件、环境地质、矿石加工选冶技术性能实验、综合评价以及放射性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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