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2-28
在《劳动合同法》中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3-14
请问 我在私人驾校工作6年 没有签合同 每次拿工资也只是在老板那里签个字 现在老板突然就说 不让我上班了 是我有心脏病 去上班之前都有的 是私人关系去那里上班的 现在他给我补上47000元 没有给我买医疗保险 节假日也没有给工资 还有他说如果要算节日工资 那么在正常工资上 就没有那么多了 我看到有人提问说 不如我的基本工资只有1100 还有考起学员90一个 那么是不是这两样加起的工资算双倍呢 还有这个47000他说是私人关系 多给了20000 正算只有27000 请问那是怎么算的呢 谢谢
第3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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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2-04-05
我在单位连干了8年没有出现任何差错单位突然要辞退我、请问单位怎么对我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