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限未满,觉得房子住着不好,想退房,不知道押金可以退吗

我租房期限未满,我提前10多天给房东说我不租了,问他们是否同意,再征得他们同意后我重新找了房子,但现在还有3天交房了,房东告诉我要是我这个月走就不退我押金,说是合同里约定了的“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并赔偿对方两个月的押金”,请问这种情况我需要支付他那两个月赔偿金吗?现在看看,当初签合同时好多都是霸王条款
合同上的那个人已经回家,找不到了,可以确定不是房主。
如果到时候房东本人说不是他签的合同,要我搬出去,我该怎么办
或者我是不是可以说他们欺诈我,要求退押金,可以吗

合同说好了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也不存在什么霸王条款,当初签定合同的时候你也同意了,所以事后你就没有什么可以抱怨的了,你可以这样做,房子不贵,继续租着,然后转租,这样把你的合同让下一个人来承接,一般是这样操作的,这样的话,房东和你都没有损失了追问

我现在发现条款中有规定不许转租,然后又一个问题是当初签合同的不是房东本人,我当时问过他,他说他就是房东,现在他过年回家了。然后就由其他人代收,我问他们,他们又说也不是真正的房东,但是合同上留的手机号他们一直在用,那天收房租的来我说你又不是房东,凭什么交给你,他说你看看电话号码,后来发现这个应该是他们都在用的
那几个人是在一起上班的,到现在我都不知道真正的房东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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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11
唉 楼主啊 当初签合同的时候你没看好啊。这合同就是坑爹的。鉴于你这种情况,如果房东咬着不放,你没辙啊。
第2个回答  2012-01-11
这个确实有点像是霸王条款。一般合同约定,提前1个月通知房主是不赔偿违约金的。更不存在啥子两个月。金额数量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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