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3天算自动离职不结算上月工资

我们公司是当月发上月的钱,因为找了份新工作 就和单位的领导请了假 谁知道他算我旷工3天。 然后20号发钱 我没拿到 我去问人事 他说8月份已经缴纳社保,离职未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信 要扣一个月工资, 还说9月份旷工还要在9月份工资里扣 , 7月份的时候因为就做了几天 他公司还延到9月份给我 到现在7月份的还没拿到 我等于做了2个月一分钱没拿到 我只想问问他这样算合法吗?

1.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提交辞职报告,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未提前辞职,就离开原用人单位的,可以提出一个月的工资补偿于用人单位。
2.在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就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是违法行为,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7月份的工资小于15天的并已经错过工资发放日的可以在下月的工资中一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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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21
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16-09-21
不合法的 你是请假 并没有旷工
第3个回答  2016-09-21
肯定不合法咯,实在不行,找警察谈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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