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赵高是什么样的人

详细一些,谢谢

赵高是秦朝二世皇帝时丞相,赵高本为秦国宗室远亲,任中车府令,兼行符玺令事,“管事二十余年”。秦始皇死后,赵高发动沙丘政变,他与丞相李斯合谋伪造诏书,逼秦始皇长子扶苏自杀,另立始皇幼子胡亥为帝,是为秦二世,并自任郎中令。

他在任职期间独揽大权,结党营私,征役更加繁重,行政更加苛暴。公元前208年又设计害死李斯,继之为秦朝丞相。第三年他迫秦二世自杀,另立子婴为秦王。不久被子婴设计杀掉,诛夷三族。

扩展资料:

赵高出生于赵国,是赵国贵族的后代,可以说生活上无忧无虑,可惜好景不长,公元前228年,秦国在统一六国的战争中,大将白起带兵攻打赵国,赵高的父亲带着赵高的四个哥哥离开咸阳加入了赵军。在长平之战中赵军大败,白起将40万赵军全部活埋,其中就包括了这父子五人。

赵高从此成了没爹的孩子,赵国的兵败,其父兄被杀,没有被杀的人包括妇女儿童,全部被带到了秦国,作为奴隶,这其中就包括年弱的赵高和他的母亲,从此三人相依为命。

在苦难的生活中,赵高的母亲又生了病,非但无钱看病,还得拖着病怏怏的身体干粗活挣钱。不久母亲就离世了,赵高抱着弟弟哭着发誓,一定要颠覆秦国,为自己的亲人和千千万万的赵国人报仇。

带着仇恨的赵高一直未忘自己报仇的使命。终于在秦二世三年,助刘邦、项羽结果了二世的性命,并直接导致了乱世中的秦王朝轰然覆灭。民间传说虽然不可信,但是至少说明赵高在很多世人的眼中不仅不是个小人,还是赵国沥胆披肝的忠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赵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2-30

赵高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人,他是一个太监,因为他有很多服侍秦始皇的心得,最后他才有了一个非常高的地位。那为什么赵高要掩盖秦始皇的死?其原因有三点:

1. 他的地位比他的志向低,他想获得一个更大的地位。

2. 他和公子扶苏的观点不和,因为扶苏继承王位和他的利益相冲突。

3.秦始皇的突然去世对国家影响极为不利。一个国家君主的突然去世,对统治阶级的上层是一个打击。

沙丘政变是赵高人生的转折点,秦始皇的死为他的野心拉开了序幕。他带着玉玺和诏书找到了胡核,告诉他帝国的命运现在掌握在他和丞相的手中。只要公子愿意,他就可以登上皇位。赵高非常了解胡亥的性格,他是个很好傀儡,然而李斯作为一名政治家,他更有信心说服他。胡亥当政后,赵高的野心掩盖不住了,他杀了扶苏和蒙恬,除去李斯,取代了丞相,指鹿为马测群臣,最后胡亥也死在了他的手里。赵高的野心杀了太多的人,最后把自己吞了下去,这一切都是从隐瞒秦始皇的死,伪造遗命开始的。

秦始皇的死太早了。天下初定不过十五年,如果此时被揭露,那个使他们惧怕帝王已经死了,那么,不仅帝国内部的权力斗争,而且大大小小的贵族们也会甘愿平庸吗?数以百万计的被压迫奴役也是不确定因素。如果他去世的消息被宣布,赵高应该考虑的是帮助扶苏夺取政权后自己还会不会有现在的地位,那些等待秦始皇死亡的人,会不会把自己当成政治的牺牲品。不知道大家对这件事怎么看?赵高隐瞒秦始皇死亡的消息是否正确?对于国家也许是一件好事,但是也怪赵高野心太大了。

第2个回答  2018-08-01

赵高是一个具有双重色彩的历史人物。一方面他是一个可以不惜伤害自己身体的爱国人士,另一方面是他又是一个置天下百姓生死于不顾并且祸乱朝纲的奸臣。

正面评价

清代史学家赵翼所著《陔余丛考》指出赵高本为赵国公子,因痛惜自己的国家被秦国所灭,不惜残害自己的身体自宫后进入秦宫引发秦朝内部一系列争斗,杀尽秦朝宗室,灭亡秦朝,赵高的所作所为志在复仇,并指出此段资料来源于司马贞的《史记索隐》。

根据此段资料多有诗歌赞美赵高为国复仇之举:屈大均有诗赞美赵高:可怜百万死秦孤,只有赵高能雪耻。赵高生长赵王家,泪洒长平作血死。报赵尽倾秦县郡,报韩只得博浪沙。

吕星垣有诗赞赵高:赵高赵国诸王孙,求为秦贼肢体残。赵高名在列仙传,何得仙家滥其选。索引戋言颇辩冤,鹿马计胜长平战。日中白虹匿无迹,王孙本是邯郸客。颇死牧废无英雄,山河西吞惜无策。颠覆咸阳志已酬,组糸子婴维尔力。

《咏赵高》一诗赞美赵高:当年举世欲诛秦,哪计为名与杀身。先去扶苏后胡亥,赵高功冠汉诸臣。大贾灭嬴凭女子,奇谋兴汉讵萧曹。留侯椎铁荆卿匕,不及秦宫一赵高。

现代学者李开元也称赞赵高是“第一流的书法家、文字学家,也是精通法律的专才,他体魄高大强壮,骑术车技精湛,武艺非同寻常,是秦帝国宫廷中不可多得的文武双全的人材。”

负面评价

赵高制造的多起秦朝宫廷政变,加剧了秦朝内部的动荡;赵高屡进谗言、滥杀无辜,致使秦朝损失大批文臣武将,加速了秦朝的灭亡,历史上大都对赵高的人品及其所作所为持否定态度,例如:

    李斯评价赵高:今高有邪佚之志,危反之行,如子罕相宋也;私家之富,若田氏之于齐也;兼行田常、子罕之逆道而劫陛下之威信,其志若韩玘为韩安相也。

    汉昭帝时的贤良文学评价赵高:昔赵高无过人之志,而居万人之位,是以倾覆秦国而祸殃其宗,尽失其瑟。

    孔融评价赵高:且被刑之人,虑不念生,志在思死,类多趋恶,莫复归正。夙沙乱齐,伊戾祸宋,赵高﹑英布,为世大患。

    陈琳评价赵高:曩者,强秦弱主,赵高执柄,专制朝权,威福由己;时人迫胁,莫敢正言;终有望夷之败,祖宗焚减,污辱至今,永为世鉴。

    唐太宗评价赵高:至如赵高之殒二世,董卓之鸩弘农,人神所疾,异代同愤。

    柳宗元评价赵高:胡亥任赵高而族李斯,乃亡,旧不足倚也。元稹批判赵高:彼赵高者,诈宦之戮人也;而傅之以残忍戕贼之术,且曰恣睢天下以为贵,莫见其面以为尊。是以天下之人人未尽愚,而胡亥固已不能分兽畜矣。赵高之威慑天下,而胡亥固已自幽于深宫矣。

    唐昭宗评价赵高:“宦官之兴,肇于秦、汉。赵高、阎乐,竟灭嬴宗;张让、段珪,遂倾刘祚。”

    苏轼评价赵高:始皇致乱之道,在用赵高。夫阉尹之祸,如毒药猛兽,未有不裂肝碎胆者也。 

    梁启超评价赵高:其下者则巧言令色,献媚人主,窃弄国柄,荼毒生民,如秦之赵高,汉之十常侍,唐之卢杞、李林甫,宋之蔡京、秦桧、韩侘胄,明之刘瑾、魏忠贤,穿窬斗筲,无足比数。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10
赵高(?-前207年)是秦朝末期的重要官员,阴谋家,是沙丘之变和望夷宫政变的始作俑者。与李斯谋杀了秦始皇长子扶苏和将军蒙恬、蒙毅兄弟,立秦二世胡亥即位。后又杀了李斯,逼死皇帝胡亥,最后新任天子子婴才计诛赵高。一般认为赵高引发的多次动乱,直接导致了秦朝的覆灭。

司马迁《史记》没有为赵高单独立传,他的记载主要见于李斯列传和蒙恬列传。
简介

赵高出于赵国宗室,赵高父亲是赵王的远亲,流落秦国。赵高的母亲因为犯罪被施刑,在隐官[1]工作时,与在隐官当文法小官吏的赵高父亲结合,生下赵高兄弟多人,历史上留下名字的只有赵高的一个弟弟赵成。赵高受到父亲的耳濡目染,精于法律,书法水平也很高,著有爰历篇[2],是秦代公家指定的识字课本。据陈捷夫考证,小篆是赵高所创。

赵高通过的层层国家考试在秦始皇身边从事书记工作,赵高身强力大,又精通法律,秦始皇便提拔赵高为中车府令,掌管至尊车舆,还让少公子胡亥向赵高学习法律知识。

后来赵高犯下重罪,案件由蒙恬之弟蒙毅审理,当判死刑,但始皇怜才而敕令赦免,赵高因此与蒙毅结仇。秦始皇驾崩后,赵高与丞相李斯拥立始皇十八子胡亥继位,同时矫诏,赐死太子扶苏和将军蒙恬、蒙毅,是为沙丘之变。扶苏至孝,接诏书后立即自杀,蒙恬与蒙毅觉察其中有诈,被禁锢。秦二世胡亥即位后欲释放蒙氏兄弟,赵高与李斯进谗言,使蒙氏兄弟最终被处决,枉死。

二世胡亥期间,李斯亦力谏帝疏远赵高,赵高得知后,计杀了李斯。赵高一度愚弄胡亥,取了一只鹿,告知胡亥,此为一匹马,是为指鹿为马之成语由来,胡亥愚昧,而士大夫们的意见却莫衷一是,胡亥自知已经无法分辨事物,从此皆听信赵高摄政。六国兵起,秦朝危殆,赵高又趁机迫胡亥自杀,是为望夷宫政变。最后秦王子婴登位,子婴联合韩谈,处决赵高。

关于赵高是否是阉人存在争议。李开元认为东汉以来误解赵高是宦官,一是因为司马迁的史记误将隐官写作隐宫,使得人们将隐宫与宫刑联系起来。二是混淆了秦汉(西汉)时期的宦人与后来的宦官,秦汉时宦的意思是在宫中任职,宦阉才是在宫中任职的太监。

另有部分史家认为,赵高本是赵国宗室,他所作所为其实是为赵国报仇。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8-13
赵高赵高(?-前207),中国秦朝二世皇帝时丞相,著名宦官(一说并非宦官)。秦始皇死后与李斯合谋篡改诏书,立始皇幼子胡亥为帝,并逼死始皇长子扶苏。秦二世即位后设计陷害李斯,并成为丞相。后派人杀死秦二世,不久后被秦王子婴所杀。

提起赵高,人们往往会很自然地想到“指鹿为马”的成语。 赵高从一名小小的宦官起家,依仗着秦二世胡亥对他的宠信,在秦王朝最后的几年统治中翻云覆雨,把秦朝的暴虐苛政推向了顶峰,从而加速了它的灭亡。故陆贾叹曰:“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氏(指秦朝灭亡)”而《战国策》的编者刘向更是直言不讳:“秦信同姓(即宗室,这里指赵高)以王,至其衰也,非易同姓也,而身死国亡。故王者之治天下在于行法,不在于信同姓。”

赵高本是秦国某位国君之后,他的父亲是秦王的远房本家,因为犯罪,被施刑,其母受牵连沦为奴婢,赵高弟兄数人世世卑贱。秦始皇听说他身强力大,又精通法律,便提拔他为中车府令掌皇帝车舆,还让他教自己的少子胡亥判案断狱。由于赵高善于观言察色、逢迎献媚,因而很快就博得了秦始皇和公子胡亥的赏识和信任。有一次,赵高犯下重罪,蒙毅不敢阿法,要按律处他死刑,秦始皇却赦免了他并复其原职,由此不难看出秦始皇对赵高的偏爱,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就是这位在自己眼中“敏于事”的宠臣,日后会成为断送大秦江山的祸首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36955.htm#7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