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平洋保险长虹两全(分红型)的理赔问题

各位网友,我想问这样一个情况。我母亲在02年2月的时候买了份长虹两全(分红型)保险,总共买了10年,在去年也就是07年1月的时候,她在厂房里上班的时候发生意外,右手断了3处,医药费及住院费共花去人民币接近4万元,当然看病的所有费用都是厂里报销的,我的意思是,在太平洋那边有没有所补贴?谢拉,各位

没有,长虹两全(分红型)是分红型,和终身寿险,保险责任不包括医疗报销,你要是买了带意外医疗报销型的险种就可以从保险公司报销了,但也只能报医院报完后盛下的医疗费用,不过保险公司有一种保险是住院补贴,就是住1天院给1天钱,一般最多给付180天,不过这种类型的保险都是消费型的,就是一年交1次钱,保险期间就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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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14
  很遗憾的告诉你,你的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不能赔的.因为它不在保险责任之内.

  我以专业保险工作者的身份告诉你.你以后购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附加点其他险种.附加的险种花不了多少钱的.

  第三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身故或全残保障:
  (一)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
  被保险人于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及以后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疾病身故或全残:
  1、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后发生者为准)180天内:
  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后发生者为准)180天后:
  被保险人于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及以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生存给付:
  本合同生效20年内,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3周年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保险人给付生日祝贺金,首次为基本保险金额的2%,以后每次在上次给付的基础上增加基本保险金额的3%。
  被保险人生存至60、70、8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保险人分别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50%、80%给付祝寿金。

参考资料:http://www.95z.cn/insure/fenhongbaoxian/2006/1001/2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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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4-11

学霸说保险,专注保险测评!35款分红险与101款主流重疾险大对比已经更新了《35款分红险与101款主流重疾险大比拼》,送给看到这篇知道回答的朋友。

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分红险,但是又有多少人是真的知道分红险是什么?下面我给大家详细地分析一下分红险:

分红险,字面意思:分红险就是有分红的保险,就是保险公司赚了钱,就把其中一部分分给已经购买了分红险的客户的一种险种。既享受了保单中的保障功能,又凭保单享有了分红。

光听“分红”两字,是不是就会感觉很好,自己交了钱,不仅有保障,还有分红但是我见过太多买了分红险的朋友,但没有任何一个人买了分红险之后真的获得了可观的收益,一个也没有。

原因主要在于消费者对分红险认识不够:

第一,分红实现率很低,甚至不分红。

第二,分红资金池不透明。

分红险这两个特点,让分红险的真实收益成为一个未知数,更使得分红型保险成为客户投诉的重灾区,之前我写的文章《分红险居然有这么高的投诉率?!》都给讲清楚了。

说到底,分红险不适合小白选择,没有一定保险知识的人不要盲目投保!

以上就是我对"关于太平洋保险长虹两全(分红型)的理赔问题"的全部回答,望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01-17
朋友长虹两全是分红的险种,以外伤害不在理陪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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