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保险长虹两全(分红型)的赔付问题

我爸爸在2002年买了太平洋人寿的长虹两全(分红型)半份,所谓半份就是财力有限,本来买整份,十年交3万元的,爸爸的半份,每年交1540元,十年一共交了15400元。2013年7月,爸爸被检查出患有胰腺癌。当时保险已经交了10年,期满了。2014年6月,爸爸病故,料理完了后事,妈妈才想起还有一份保险,于是我去了当地县里的太平洋人寿办理理赔。理赔一个星期就算好了,发给我一个短信,说我爸爸的情况,可以赔付15000元。我对这个赔付数额深为不解,主要因为上面说70岁前病故有三倍基本保额赔付。这个基本保额怎么说?
(二)疾病身故或全残:
  2、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后发生者为准)180天后:
  被保险人于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确实只有15000元赔付,那我也就死心了,如果赔付不合理,那我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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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一定听说过分红险,但是没有多少人真正了解过分红险是什么?有什么用?接下来我给大家剖析一下分红险:

分红险,字面意思:分红险就是有分红的保险,就是保险公司赚了钱,就把其中一部分分给已经购买了分红险的客户的一种险种。既有保障功能,又能获得红利的,一举两得。

一直以来,分红险以其“保障+收益”的特点深受消费者的喜爱,对于嫌麻烦的客户来说,买份保险出事了赔,没事还可返还分红,何乐而不为?但是,大家购买的时候往往被演示利率迷惑了,事实上,几乎没有人可以获得预期收益。

究其原因,是大家不知道分红险有这两个特质:

第一,保单红利可以分多少是不确定的。

第二,分红资金池不透明。

分红险这两个特点,让分红险的真实收益成为一个未知数,更使得分红险成了客户投诉高峰险种,之前我写的文章《分红险居然有这么高的投诉率?!》都给讲清楚了。

说到底,分红险不适合小白选择,没有一定保险知识的人不要盲目投保!

以上就是我对"太平洋保险长虹两全(分红型)的赔付问题"的全部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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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09
  很遗憾的告诉你,你的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不能赔的.因为它不在保险责任之内.

  我以专业保险工作者的身份告诉你.你以后购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附加点其他险种.附加的险种花不了多少钱的.

  第三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身故或全残保障:
  (一)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
  被保险人于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及以后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疾病身故或全残:
  1、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后发生者为准)180天内:
  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后发生者为准)180天后:
  被保险人于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及以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生存给付:
  本合同生效20年内,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3周年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保险人给付生日祝贺金,首次为基本保险金额的2%,以后每次在上次给付的基础上增加基本保险金额的3%。
  被保险人生存至60、70、8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保险人分别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50%、80%给付祝寿金。追问

谢谢你的解答,但是我还有些不明白
1如果太平洋人寿已经给了我家三倍给付了,那是不是因基本保险金额不等于保费的缘故?才只给付了15000元。虽然说我爸爸10年交了15400元,那么基本保险金额是5000?
2如果太平洋没有给我们家三倍给付。那么因疾病身故这一条何解?怎么样才算满足因疾病身故?这一条他们明明有写清楚,可是看您的给我的回复,貌似我爸爸这个情况并不满足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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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5-07
是什么意思?我也买了这个险种,合同上写的重大疾病一份赔付10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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