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老人男方痴呆,女方去了敬老院,男方的子女是否可代理老人起诉离婚?

如题所述

  可以。但是首先要认定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然后指定成年子女为监护人。
  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即其成年子女)代为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据《民法通则》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的顺序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
  可见,监护权的行使是依法律所列举的顺序来确定,若配偶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第一法定代理人时,上述(二)、(三)、(四)人员就没有监护权。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离婚案件中,因其配偶是另一方当事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不能作为其离婚案件的法定代理人。所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可以代为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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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19
这种事情是不能够代替的,既然老人是痴呆,那么子女是不能够月租带刨的,你不能够以你自己的名义去起诉,对方要求离婚的。
第2个回答  2020-06-19
这当然是不可以的,起诉离婚要本人自己愿意,而男方老人痴呆子女是不能够代替老人起诉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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